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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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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26 15:48
标题: 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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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5:48 来源: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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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tyg.gov.cn/)浏览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办依托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022条,其中,发布本县新闻动态790条、转发上级新闻327条,发布县政府文件和县政府办文件85件、政策解读47件,发布《阳高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发布各企事业单位信息683条。主动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年报、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等专栏进行汇总展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台账登记备案制度,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县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全年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已按规定完成答复,无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不断提升公文公开比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进行规范管理,2024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提升公开实效。目前政府网站共开设动态要闻栏目7个,县政府栏目5个,政务公开栏目15个,解读回应栏目3个,政务服务栏目11个,政民互动栏目9个,走进阳高栏目9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检查指标,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有效发挥第三方评估监督保障作用,实现全方位精细化监测,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持续加大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其法治理念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5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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