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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征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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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8-07 17:01
标题: 阳高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改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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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改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07 17:01 来源: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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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20〕5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8号)的相关要求,为了合理划定近期土地征收报批范围,统筹安排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有序安排土地征收报批时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我区编制了《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并将其作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依据。

一、成片开发片区基本情况

本次调整方案主要为调整《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下文称《原方案》)成片开发片区范围和拟征收土地项目范围,将《已批复方案》中阳高县县城发展片区和龙泉工业园片区进行边界调整,共划定2个片区,涉及面积408.7514公顷。具体如下:

县城发展片区位于龙泉镇城关村、八里台村、青顺堡村、下深井乡金家庄村、大白登镇北曹庄村,共涉及3个乡5个行政村,划定面积244.9642公顷,拟征收土地56.9698公顷。

龙泉工业园片区位于大白登镇北曹庄村、王官屯镇北沙岭村、大安滩村、南沙岭村、小安滩村、杨庄村、邢家庄村共计2个乡(镇)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划定面积163.7873公顷,拟征收土地86.5175公顷。

二、必要性分析

1、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需要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是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由政府组织对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本次成片开发的范围位于阳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有利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组织项目招商引资,加快推动区域的开发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

2、完善园区产业结构

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有利于政府对龙泉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和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合理的统筹与规划,促使产业发展规模化、集中化,完善园区的产业结构和基础设施配套,形成功能完善的土地区块;同时也有利于园区总体形象的营造,避免各自为政、遍地开花的现象发生,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节约了土地流转和土地基础开发资金。

3、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人居环境

本方案的实施,一是将进一步完善建设片区内部道路交通与基础设施,形成一套完整良好的交通体系,促进市政道路衔接过渡和谐,实现公共设施资源共享,使片区企业产品运输、职工和居民出行更为便捷,有利于加强片区对外的经济往来,二是公园的建设、居住环境的美化,将增强片区的生态优势,吸引人群入住,将阳高打造成一个集旅游休闲、现代夏养的生态涵养区具有重要意义。

4、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本方案通过土地征收再分配等形式,通过科学合理的功能分区,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和资源配置,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一方面促进片区商业产业的集群式发展,另一方面为促进打造宜人宣居宜游宜业的人居新高地,提升周边及产业园区的人群入住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高了现有土地的利用效益。

三、年度实施计划

本成片开发方案针对的成片开发区域开发期限为2022年-2023年。

四、效益评估

1、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本方案通过土地征收再分配等形式,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并进行资源整合开发,科学合理布局工业、商业、仓储、科研等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和资源配置,促进打造人居新高地,助推土地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现有的土地利用效益。

2、经济效益

本方案将通过土地征用、划拨和市场手段将土地资源配置到各个土地使用者手中为城市建设储存了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为阳高县经济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与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提供坚实的后盾。

3、社会效益

成片开发的实施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也将创造新的就业机会。成片开发的建设和投产有利于吸收当地周边农业剩余劳动力。同时相关企业的生产消费和纳税可促进地方经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本方案中成片开发项目的实施会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都产生重大影响,对土地利用、环境改善、增加就业等方面有巨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真正实现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激活了存量土地利用价值,提高了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4、生态效益

本方案将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现状调查和地表水分析,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规划建造。同时,采取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做好土壤、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防治,严格把控环境风险。为规避各种生态环境风险的发生,项目在建设之前及运营后必须采取适当措施。

本方案涉及用途变更为工业、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将依法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符合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将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和绿化等;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五、保障措施

1、阳高县人民政府要把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成立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改、林业、生态环境、水利、文化和旅游、住建、农业农村、交通、工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合作,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碰硬,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调,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履行程序,实施土地征收工作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的相关规定,保证土地征收程序依法合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利益。

3、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20〕16号)文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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