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阳政函〔2024〕18号
尊敬的汪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长城文化研究,发挥长城当代价值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强化长城文化研究和价值发掘对于发展文旅事业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阳高境内长城文化研究和保护情况需给您说明的是,阳高县境内长城主要分布于全县的9个乡(镇),从东由天镇县水磨口进入我县罗文皂镇十九墩村,由长城乡镇边堡村西入大同新荣区,全长49098米,现有墙体30段,关2处(守口、正大)、边堡6座(陈家堡、镇门堡、守口堡、镇宏堡、镇边堡、阳和城),烽火台146座(沿线95、腹里51),敌台105座,马面28座,相关遗址2处(守口堡马市、谢家屯老爷庙)。阳高县长城是中国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1986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镇边堡长城段又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国家重点保护段落。
阳高长城具有三大性质特点,一是系明代建筑,据《明史》、光绪《山西通志》等记载,现存长城遗址是明代成化、嘉靖、万历时期(1465-1620)修筑,长城墙体是由黄土夯筑而成,为明代建筑,属明外长城遗址。二是长城种类较多,既有山地长城、又有台地长城,还有关隘长城。三是守口堡段长城蜿蜒曲折、气势雄壮,有小八达岭之称。
几年来,我们分别从主体责任、宣传引导、执法巡查、抢险修缮等方面,全力做好文物保护与安全。一是强化领导,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文物保护利用开发领导组,出台了《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意见》(阳政办发〔2016〕48号),每年与全县11个乡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并实行文物专项考核。领导组抓总,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确保了长城保护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赴呼和浩特市签订了《关于加强长城联合保护利用的协定》,形成了相邻省区文物部门携手并进、齐抓共管、共促发展的新格局。二是强化宣传,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开发了阳高文旅公众号,设置了“赏宝贝”栏目,每周就阳高长城等文物进行推送发布;拍摄了“文旅局长带您游阳高”系列专题,对阳高文物进行系列现场讲解,点击量近10万人次。同时,在长城沿线通过喷绘标语、印发和张贴《阳高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古长城等文物古迹保护范围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长城保护条例》、组织专人利用喇叭宣传车开展流动宣传等,增强了全民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保护文物的自觉性。三是强化机制,激发长城保护的积极性。在全县聘用了66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性强的长城保护员,分片分段负责长城的日常巡查。为了提高能力,我们一方面定期开展培训。去年年底的培训会上,安排了优秀保护员现身说法,传授经验。今年5月31日,邀请了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作《长城文化专题报告会》,全县党政干部、乡镇干部、长城沿线村干部以及文保员参加了培训。另一方面创新文保机制。敢于打破全县文保员工资平均分配,根据年终考核,实行奖励激励机制。《中国文旅》对此进行了报道,国家文物局有关专家对此也给予高度肯定,评价为全国首例,并可在全国复制推广。四是强化巡查,抢先抢险修复修缮。我们本着“遗址本体保护好,周边环境整治好”的原则,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文物本体出现的险情,即时上报,即时修缮。先后完成了镇边堡东西堡门、阳和卫城墙等长城文物本体修缮,从某种程度上保障了文物的延续。同时,围绕文物本体,大力开展周边环境整治,今年清理了大二对营长城周边的垃圾堆,清除了十九梁村长城周边的养羊场,拔除了许家园长城周边的电线杆。同时将发现的砖楼2号敌台险情、镇边堡2、3段长城险情向上级报告,正在规划项目加以修缮。
三、关于您提出的发挥长城当代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认真落实。我们认为保护文物是根,利用文物是本。多管齐下实现文物保护与文化旅游并举,文物开发与经济发展同行,重点抓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文物与教育相结合。比如,开展“长城文化进校园”活动,聘请阳高长城学会的同志给学生普及长城文化知识,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传承长城文化。在守口堡建成了夯筑美术馆,宣传展示长城摄影作品,被大同市评为类博物馆。二是文物与旅游相结合。比如,充分利用明代长城古堡资源,先后建成了守口堡景区、镇边堡景区,均被评为国家级3A景区。特别是守口堡村被农业农村部授于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每年杏花节在此举办。蜿蜒曲折的长城与百年杏林交相辉映,登长城、看古堡、赏杏花,吸引了周边4万多名游客来此观光,成为了阳高旅游的一大打卡地。三是文物与产业相结合。镇边堡以长城古堡为吸引点,在周边种植了万亩油菜花,举办了长城花海季旅游活动;罗文皂七墩村利用古长城资源,建成了大同大学美术系学生写生基地。不仅促进了文物的利用,更彰显了文物在经济发展中的魅力,让文物资源变成了资金。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文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部门负责人:杨占英
科室负责人:尉建飞
承办人:张霞
联系电话:0352-6623439
阳高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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