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长、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中心,各企事业单位,驻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现将县长、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工调整如下:
谢云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兰学欣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统计、林业、行政审批、人社、国防教育、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台港澳办)、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人民武装部、国家税务总局阳高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国家统计局阳高调查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桂珍副县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科技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联系:共青团阳高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总工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冀雪俊副县长
负责交通运输、水务、治超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
联系: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山西省阳高公路管理段、阳高火车站、阳高南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钟志刚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斌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阳高分局。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占英副县长
负责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中医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
联系:县红十字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永泉副县长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城市供水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园林绿化中心、县社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供热公司、华润燃气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宋加飞副县长
负责工业信息、供销、外贸、能源、商务、国企国资监管、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民政救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龙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能源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理事会、县招商引资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联系:县电力公司、县邮政公司、县长途线务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阳高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阳高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分公司、县烟草公司、县石油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凯副县长(挂职)
负责定点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协助县长抓好招商引资、调产和科技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柯副县长(挂职)
负责金融等方面工作。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阳高县支行、大同银监分局阳高监管组、各商业银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保险公司驻阳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志勇主任
协助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长和各位同志在抓好各自负责工作的同时,要履行好所负责领域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未在分工中体现的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隶属关系对应至各位领导分管范围。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连续性,县政府副县长出席政务活动实行AB岗负责制,即在A(B)岗责任人因外出学习、考察、休假或开会等其他原因离岗期间,由B(A)岗责任人代为履行职责。具体为:兰学欣与马斌互为AB岗,宋桂珍与宋加飞互为AB岗,冀雪俊与杨占英互为AB岗,钟志刚与刘柯互为AB岗,孟永泉与杨凯互为AB岗。
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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