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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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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30 16:18
标题: 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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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30 16:18 来源: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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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严格规范行政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切实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适用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适用于对被抽查对象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不适用于举报投诉核查、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火灾事故调查、责令限期届满复查等过程中依法开展的行政检查。

三、抽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抽查对象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为消防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五、抽查事项

实施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的下列多个抽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

1、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3、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

4、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六、抽查比例

1、消防救援机构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不含监督复查),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频次一个年度内(自然年)不超过两次,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对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可以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

3、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特殊情况实施的消防监督检查,不受年度检查频次限制。

七、抽查方式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消防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日常监督抽查、专项检查均通过“双随机”的方式进行,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开展检查。

1、日常消防监督抽查。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分解为月抽查计划,根据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和辖区实际,合理确定消防监督月抽查工作量,生成次月抽查计划。

2、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围绕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等,或者根据上级部署或本级需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单独或统筹日常监督抽查一并组织实施。其中,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专项检查方案设定。

3、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根据县政府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业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按照方案要求,牵头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八、公示公开及过程监督

1、逐月随机抽取的次月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当月检查结果,分别于每月底、次月初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或消防救援机构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2、在确定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后,消防执法人员及时制作《消防监督检查通知书》并送达行政相对人,不能提前书面送达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非现场方式告知检查内容和要求,并于到场检查时书面送达。

3、消防执法人员可以根据监督检查实际需要通知行政相对人予以必要准备,但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与检查无关的材料、物品、书面汇报等,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4、在检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将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过程,监督检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阳高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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