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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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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29 17:47
标题: 阳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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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47 来源:阳高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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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tyg.gov.cn/)浏览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单位共主动公开信息59条,其中机构介绍4条:分别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和领导班子;信息公开指南1条;依申请公开1条;惠农惠民政策5条;行政执法公示1条。重点领域公开47条:其中涉农补贴25条(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条,补贴申报24条),乡村振兴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在信息形成后及时进行保密审查和属性界定,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对因政策调整、机构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的信息,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保障公众获取的政府信息为最新有效信息。此外,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平台运行稳定、信息发布规范,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设置机构介绍、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惠农惠民政策、行政执法公示、重点领域公开6大栏目模块,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与集中展示,方便公众快速定位所需内容。专栏支持关键词搜索、模块化筛选等多种查询方式,提升信息查找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单位建立了多维度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对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纳入年度工作评价体系,对未按规定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信息存在问题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另一方面,畅通外部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对收到的举报和建议,安排专人进行核实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结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部分领域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的问题,部分政策文件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未能充分结合群众关切进行多维度、生动化阐释。同时,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的精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对复杂申请事项的研判和答复规范性仍有优化空间。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动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心的农业补贴、脱贫大学生补贴等重点领域,梳理公开事项清单,推动公开内容从“公开什么”向“群众需要什么公开什么”转变,确保公开内容更具针对性和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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