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1-29 11:29
标题: 阳高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阳高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29 来源:阳高县农业农村局
| | |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阳高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通过阳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tyg.gov.cn/)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阳高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大同市阳高县龙泉镇云门街30号,电话:0352-6622122,邮编:038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阳高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积极采取措施,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农业相关信息,提升了“三农”信息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围绕加强平台宣传。积极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让广大群众多渠道获取信息。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5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重点领域公开20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1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申请公开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项。我单位已于2023年4月20日进行了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完善平台建设。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及时宣传农业指导意见、农田建设、农业机械补贴等“三农”工作。同时采取多样化公开方式,在公共场所张贴资料、开展普法宣传、现场发放资料等,进一步做好“三农”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的要求,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对政策把握还不到位,需要加强业务政策学习。

(二)缺乏与部门沟通,信息有时未能及时公开。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需改进的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及文件的学习,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加强业务部门沟通及时公开信息。结合农业部门职能,加强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增强信息公开精准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