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阳高县2026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206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县2026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全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阳高县辖7镇4乡197个行政村,耕地面积97万亩,粮食播种面积77万亩,其中玉米44.5万亩,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31.1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2792台,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到714台,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6%以上。
二、任务目标
(一)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充分使用上级项目资金111万元,完成省级下达我县供销系统农业生产托管面积11102亩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培育多元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坚持因地制宜,支持集中连片作业,通过整合闲散农机具,实行规模化作业,发展机耕、机播、机收、机防等基本的耕种防收统一服务。
(三)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轨道。进一步实施好我县2026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尤其是完成供销系统首次列入专项支持范围。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扶持方向和关键环节。选定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对“夏防”“秋收”“秋耕”等环节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206号)文件予以补助,各个环节作业面积均不低于11102亩。
(二)实施流程。“飞防(除草)”环节作业时间为7月至8月中旬、“机收”环节作业时间为9月至10月底,“机耕”环节作业时间为9月至11月底。
(三)服务标准。
1.提供服务的组织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有规范制度和满足需求的办公条件;二是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具备匹配的农机作业和植保防护能力;三是农机操作人员有对应驾驶证,作业车辆完成正常注册登记年检;四是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可提供信用证明;五是有较强协调能力,能处理突发情况;六是受群众认可,服务质量价格获得好评;七是依法接受行业监管。
2.社会化服务应达到标准:一是夏“防”。飞防作业要根据作物和杂草种类选择合适除草剂,严格按照说明书控制用量,配药到位,喷洒均匀无死角。二是秋“收”。玉米秸秆粉碎作业后,地面残茬高度不高于8cm,粉碎长度合格率不低于85%。三是秋“耕”。免耕播种地块留茬高度需符合要求,深松整地深度不低于25厘米,深耕后要深浅一致、地表平整、土壤细碎,耕深合格率85%以上。
(四)监督项目实施。项目所在乡镇要组建由财政、农经、农机、农技人员及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服务主体,同时明确几项禁止要求:不得将经营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土地提供的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多家主体不得通过交叉作业获取补助;不得受理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也不得将财政补助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供销社制定实施方案,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确定绩效目标,明确相关内容,落实项目、宣传政策,把控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问题,保障项目按时完成。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供销社健全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开展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要设立信访举报信箱(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监管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供销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依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和审核责任;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县财政局加强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对违规挤占、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局安排一定额度的年度预算作为项目工作经费,用于专家服务、宣传培训、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以及经验总结,完善政策等,保障项目推进。
(五)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机制,监管服务质量和价格,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和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同时开展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助力现代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山西省阳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咨询地址:阳高县云门街集中办公区西楼四层南端
咨询电话:0352-662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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