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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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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1-05 09:57
标题: 【文字】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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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05 09:57 来源:阳高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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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开展阳高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意义重大:1.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2.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3.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组织领导、明晰部门分工。县成立领导小组(办在统计局),乡镇设对应机构;财政、发改、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按职责协同。

落实经费保障、严格人员选聘。中央一地方共担,县财政列入预算;普查员/指导员报酬省一市-县按3:4:3分担。

数据与保密。依法普查、全程质控、严惩造假;涉密及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数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

普查的变化与创新:1.普查内容与时俱进。对多元化食物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进行调查,更加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2.普查方法科学高效。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有力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3.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普查数智化水平。4.普查数据共治共享。广泛应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普查成果的广泛应用和共享。

主要普查对象:1.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用户);2.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4.村民委员会;5.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1、农作物种植业;2、林业;3、畜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业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1.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2.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3.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4.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5.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

普查主要时间安排:阳高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解读单位:阳高县统计局

咨询地址:阳高县辕门街0666号

咨询电话:0352-662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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