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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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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6 15:43
标题: 【文字】关于公布阳高县第十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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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公布阳高县第十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6 15:43 来源:阳高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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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干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出台于《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二、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精神和规定,《关于公布阳高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公布我县《阳高薛家接骨丹》《阳高宝卷》《阳高肉》《阳高卜氏面塑》4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保障措施

《通知》公布的《阳高薛家接骨丹》、《阳高宝卷》、《阳高熏肉》《阳高卜氏面塑》4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单位,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传承保护和宣传弘扬,把非遗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好抓实。

解读单位:阳高县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地址:阳高县云林路1号

咨询电话:0352-662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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