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关于印发《阳高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同市河道管理条例》《阳高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阳高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主要内容
(一)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按照属地和隶属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防汛抗旱工作。
主要内容
(二)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依法防抗、科学防控,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军民联防、平战结合。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保障全县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
(三)坚持科学调度、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拦蓄洪水,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用水需求。
保障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推进全县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效应对较大以上水旱灾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解读单位:阳高县应急管理局
咨询地址:阳高县龙泉镇云门街云门集中办公区
咨询电话:0352-662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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