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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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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3-01 16:27
标题: 【文字】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压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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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压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1 16:27 来源: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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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7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同政办发〔2023)47号〕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晋,现就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乡(镇)党要政府要落实屈地耕地保护主体国务院关于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农村宅基地、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及备案手续。党政一把手是辖区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也是违法占用或破坏耕地制止、查处、整改的主两责任人。

县直各相关部门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为违法占用耕地的企业、个人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供水供电、燃气,金融企业不得为违法占用耕地施工项目或以违法占地建筑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及个人供水、供电、供气、提供贷款。

村级两要主干是辖区违法占用耕地遮查、制止报告第一责任人,要监督承包农户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制止抛荒、闲置和改变用途;制止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破坏耕地的活动;制止违法出租、出卖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引导承包褒户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维持耕地的农亚用途,对耕地抛荒、闲置和违法占用主地等行为,应及时子以制止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树立耕地保护优先理念,正确处理耕地保护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严格项目选址把关,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加强耕地优先序管理,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明确耕地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稻谷等根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引导设施项目用地科学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监督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者实施设施建设。

强化土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大案件查处问责力度,加强巡直力度,持续推进”天上看、地上直、网上管”动态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同格化,对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改一起,坚决杜绝压案不查、有案不立、立案不结等问题。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全面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和现实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田长制”健全日常网格化巡查制度

产肃打击惩治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线素要及时移交自然资源或相关职能部门,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依托土地卫片执法检直和日常巡直工作,实现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从发现到核直处置、验收。监管销号.以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监管,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以严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改到位。

解读单位: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咨询地址:阳高县阳和大道40号

咨询电话:0352—665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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