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高县委政法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5日对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实动员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政法委党支部迅速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着力增强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上来。
(二)压实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县委政法委党支部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寇芳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期间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三)科学统筹,细化分类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巡察整改推进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务会等会议,研究安排调度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工作重点、建立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各股室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症结所在,制定整改方案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四)靶向施策,深化标本兼治。制定了《关于成立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县委政法委员会党支部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文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所有问题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截至2026年7月30日,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未完成整改0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43项,已整改完成43项,完成率为100%;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4项。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平安建设工作成效不足,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措施不精准。
1.学习贯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格执行集中学习制度。严格落实“集中学习日”制度,累计开展集中学习22次;组织专题研讨7次,每次均安排2—3名业务骨干结合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作重点发言,全程做到逐章精读、交流研讨,杜绝形式化学习;②全面丰富学习载体形式。坚持“线上+线下”“集中学+自学”同步推进,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全体干部常态化自学;线下通过领学、导学、交流发言等形式打破单一学习模式,互动式学习占比大幅提升;③制定政治轮训计划。结合政法队伍建设要求,围绕上级方针政策、学习教育要求、政法工作要求开展专题授课,全面强化理论武装。
2.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能力不足:一是主动研究谋划不够深入,应对新风险能力不强。二是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不够深入。三是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现实风险排查化解工作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已组织公安、信访等相关部门单位围绕第一季度及上半年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总体形势分析研判,并提出对策建议。②已成立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并不断发挥机制作用,各部门协同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对该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及舆情防范工作,筑牢了安全稳定防线。③县扫黑办及各乡镇、成员单位利用3.8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6.26国际禁毒日、守口堡文化旅游季等重要节点,在广场、企业、社区(农村)、商超、工地、学校等地点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品8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60余次,通过解答现场咨询,告知群众举报渠道。④全面落实常态化矛盾纠纷摸排工作,坚持每周排查报送数据台账,全面掌握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动态。2026年以来,共摸排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94起,均由属地政法站所及辖区网格员队伍进行化解并持续关注。
3.社会救助工作不深不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全县政法机关强化多元救助衔接,联动民政、人社、心理服务等部门,同步开展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与社会援助,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县委政法委对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统筹安排部署,对法检两院相关案件进行梳理起底。5月15日召开全县司法救助工作推进会,详细了解法检两家资金到账及案件梳理情况。②现已全面纠正司法救助年底集中发放问题,实行随申请、随审核、及时发放,杜绝集中扎堆。4月县检察院联合市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对救助对象家庭近况、救助金使用、实际困难解决等情况逐一核实。③2026年以来全县累计开展心理疏导、社会援助10人次,多元救助衔接初显成效,救助工作的及时性明显提升。
4.平安建设工作联动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在阳高县全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贯彻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为各乡镇(社区)及相关单位解读《山西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制度》,对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②优化数据台账管理,将《实施方案》中16个重点领域全部纳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范围,特别是劳资纠纷、邻里关系重点领域以及殡葬领域、即时配送领域等新领域,依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和集中排摸,及时推送工作中发现的治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信息以及相关案件线索,并按照矛盾纠纷具体情况将各类矛盾风险分级分类为红橙蓝三类,并建立专门的台账。③2026年以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72起。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5.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防控体系不够完善:一是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制度不健全“一站式”多元化解功能未能最大化发挥,部门之间信息不互通、协同能力不强、联合处置效果不大。二是网格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履行能力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全面建立健全了综治中心登记受理、分类流转、动态调度等12项运行制度,细化常驻部门、轮驻部门工作职责,厘清各部门职能边界与协作分工,推动各部门高效协同、同向发力。②严格推行矛盾纠纷化解“八步闭环”和“九函三单”工作机制,规范矛盾纠纷从受理、分流、办理、督办到回访的全流程操作,构建起全流程、闭环式工作管理体系。对34名网格员及时清退,有效净化了队伍结构,每月梳理编制网格员优秀工作信息,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升履职服务能力。
6.司法执法质效存在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6月5日召开全县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规范与服务双提升“专项行动部署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照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分工。②召开委务会部署安排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要求政法各单位对本系统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开展摸排起底。对已摸排出的16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逐一核实详情、建立案件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闭环销号管理。督查发现的6类问题已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问题单位整改。③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纪律作风督查。
7.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措施不够精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县委政法委召开全县政法机关2026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会,细化部署各项任务。督促政法单位全面开通立、审、执涉企纠纷“绿色通道”,促进案件提质增效,民商事案件办理时间压缩至53天;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网络查控、网络冻结,48小时内反馈保全信息。②政法单位累计受理园区各类企业法律咨询事项31件,全面覆盖劳动人事、安全生产、债务追偿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社保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品1200余份,覆盖企业员工500余人。
8.宣传教育力度不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打破节点化宣传模式,推动反邪教、普法宣传日常化开展,统筹联合政法单位,持续开展送法“六进”活动,丰富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②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格局,线上用好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推送图文、短视频普法内容;线下落实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举措,积极动员网格员、志愿者、群防群治队伍参与宣传工作,面向基层群众普及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平安建设相关知识。
(二)聚焦从严治党有差距,内控机制执行不严格,工程项目监管存在漏洞
9.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召开县委政法委委务(扩大)会暨干部纪律作风警示教育会、”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稳定与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会,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法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②聚焦政法队伍在服务群众、遵规守纪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纪律作风督查38次,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督促整改。③组织召开2026年全县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进会。通报近三年全县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总体情况,要求全县政法系统精准对标中央和省市县委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各项部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决纠治执法司法不公、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法政治生态。
1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健全制度体系,结合最新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及党政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财务管理制度,查漏补缺、修订完善机关财务全流程管理制度,细化经费使用、票据审核、报销审批、差旅管理等各项细则,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到位的财务内控管理体系,从制度层面堵塞管理漏洞。②严格流程管控,从严规范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全流程,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再报销”工作原则,所有公务出差必须提前履行书面审批手续,明确出差事由、行程、时长、人员;报销审核环节严格核对票据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逐一对标财务制度要求审核差旅费票据、凭证资料,坚决杜绝超标准报销、手续不全报销、违规报销等行为。
11.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强化合规审查,建立合同签订前置审查制度,对所有对外合作、项目服务类合同,在签订前开展全方位合规性检查,重点核查合同内容完整性、条款明确性、权责对等性,严格审核合同签订日期、甲乙双方主体信息、签字盖章、条款细则等关键细节,逐一排查漏洞隐患,对内容缺失、条款模糊、手续不全的合同一律不予签订,整改完善后方可履行签约流程。②规范全程管理,不仅严格把控合同签订环节,同步加强合同履行、履约跟进、归档留存等后续管理,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履约情况动态跟踪,确保合同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履约到位,实现合同管理标准化、精细化。
12.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严把票据报销关口,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经费报销管理制度,细化工程项目票据审核标准,对工程项目相关报销票据、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票据不合规、手续不齐全、佐证不充分、流程不完善的报销事项,一律予以退回、不予报销,坚决杜绝违规报销、随意报销问题。②补齐项目资料短板,针对部分工程项目缺少验收单、资料留存不全的问题,全面开展存量工程项目资料专项梳理工作,逐一排查在建、已完工项目档案资料,对缺失的验收单、竣工资料、审核手续等材料,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责任人补齐完善,确保所有工程项目资料完整齐全、有据可查。
(三)聚焦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党内生活不规范,党组织的政治能力和组织能力有待提升
13.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强化制度学习与责任压实。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重新系统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以及委机关修订完善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办公室主任为落实该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议题收集、会议记录和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②细化事项界定与清单管理。结合政法委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并动态更新“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量化标准和目录清单,特别是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额度、重大项目的判定标准等予以明确,减少模糊地带。严格实行事项会前申报与清单管理,确保所有应上会事项无遗漏。③规范决策流程与会议记录。严格执行“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决策、会后规范执行”的程序。坚持议题前置审核,对未经充分沟通或论证不充分的议题,不予提交会议。④规范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观点清晰、讨论充分、结论明确,特别是详细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会议纪要严格按程序签发,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检查。
14.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规范主题党日开展,丰富活动载体内容。针对以往主题党日单一理论学习、缺乏实践活动的问题,严格落实月度主题党日制度,兼顾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整改半年以来,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次,其中开展理论学习7次,同步开展志愿服务、廉政警示教育、党建实践调研等实践活动7次,彻底改变以往纯理论学习的单一模式。②严格谈心谈话制度,提升谈话质效。制定谈话方案,坚决杜绝格式化、模板化谈话记录。整改半年内,支部开展班子成员之间、班子与党员、党员与党员谈心谈话16人次,谈话聚焦工作短板、作风问题、思想动态等实际内容,直面问题、坦诚交流、互换意见建议,累计梳理查摆个人问题18条,收集工作改进建议12条,所有谈话完整留存全套谈话记录。
15.支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复盘梳理党建工作,夯实支部建设基础。针对2022-2024年度党建述职报告内容同质化、无新意、不贴合实际的问题,安排专人对三年述职报告全面复盘梳理,结合各年度党建新形势、工作新任务、基层新问题,逐项补充完善、修订整改,剔除重复内容、模板化表述,累计修改完善述职报告3份。同时健全支部常态化研判机制,半年来召开支部委员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6次,精准分析党建工作薄弱点、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整改提升举措,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6.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对政法委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重点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及隐藏的苗头性问题。对政法委干部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领域工作,开展重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监督泛化、浅表化的问题;②提前获取会议议题清单,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派员列席,围绕政法委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特别是资金使用等方面,在决策流程中寻找疑点,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对存在违规风险的议题,及时叫停或提出暂缓建议;③推动政法委健全《县委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中共阳高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共阳高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④建立与政法委办公室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纪检组增加实地调查、谈心谈话、听取汇报等监督工作频次,定期到政法委查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提升日常监督实效。
(四)聚焦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长效机制不健全
17.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复盘巡察问题,实行清单销号闭环整改。针对2020年巡察遗留问题及本次巡察重复出现的网格员作用发挥不充分、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等顽瘴痼疾,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开展全面复盘研判。累计开展巡察整改推进会3次,逐项深挖问题根源,摒弃表面整改、被动整改模式,针对巡察反馈的5大类18项问题,逐条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43条,已完成整改18个,整改完成43项,完成率为100%。
18.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压实主体整改责任,构建层级联动整改格局。第一时间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专题研究整改难点、堵点问题。②对巡察反馈全部问题进行细化拆分,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累计分解落实责任事项18项,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同配合、全员落实落地”的全方位整改工作体系。③坚持举一反三治本,健全长效常态整改机制。立足标本兼治、长效治理,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共性短板、制度漏洞,修订整改长效机制14条。健全整改督查、跟踪问效、材料归档全流程制度,规范整改材料收集、审核、归档标准,累计规范整理整改台账档案5册,将巡察整改全面融入日常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彻底扭转以往重整改、轻长效的工作短板。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不懈抓实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相关制度规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把握政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纵深推进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三个规定”的学习执行,持续纠治政法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紧盯政法岗位廉政风险,做实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法政治生态。
(三)抓实长效常态整改,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政法工作实效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切实把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政法机关主责主业紧密结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强保障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切实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2-6629365
电子邮箱:dtygzfw@163.com
来信地址:中共阳高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阳高县委政法委员会党支部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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