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高县果酒加工技术示范推广新型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
一、需求单位
阳高县农业农村局
二、目的意义
阳高县杏果种植面积18万亩,年产鲜杏9万吨,生产过程中落果、裂果损耗高达20%,杏果加工转化率不足8%,多数果品以低价鲜销或简单制干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依托杏果发酵酿造高端果酒,可充分保留γ‑氨基丁酸、黄酮等功能性活性物质,市场零售价位较普通白酒高出2‑3倍,产业增值潜力巨大。当前专用果酒酵母、智能控温发酵配套装备技术已趋于成熟,亟需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动残次落果资源化利用,助力“阳高杏酒”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实现全县杏果产业链提质升级。
通过项目实施,开展果酒加工技术熟化、中试、示范推广,形成可复制的标准化工艺与技术模式,为阳高县杏果高值化利用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杏果副产品利用率,延伸杏果全产业链,带动果农增收。
三、示范内容
果酒技术熟化工作
依托阳高本地或者外地杏果原料,完成原料筛选,搭建原料品质数据库;优化发酵工艺,开展酒体稳定性测试,完成中试生产,形成3款特色杏果酒产品。
技术推广培训工作
采取“理论授课+现场观摩”模式,组织集中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交流活动,服务带动10户以上果品种植经营主体或果农。
技术标准与推广模式构建
集成2套果酒技术,编制2套杏果酒酿造技术规程及配套标准化培训教材;开展技术对接推广,达成3家以上经营主体合作意向;构建“技术熟化—示范应用—全域推广”闭环农技推广模式。
四、揭榜任务
1.建成杏果果酒高值化加工技术示范场景,落地完成中试熟化、工艺优化工作。
2.完成杏果酒中试生产,研发形成3款特色杏果酒产品。
3.集成2套果酒技术,编制完成2套杏果酒酿造技术规程以及标准化培训教材。
4.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服务带动果农及经营主体不少于10户,达成合作意向经营主体不少于3家。
五、对揭榜方要求
1.申报主体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2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场地权属清晰,土地流转合同剩余有效期3年以上;具备果酒加工相应生产基础条件,证照齐全,近三年无安全生产、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大不良记录。
2.具备果酒加工技术创新基础,有明确的技术依托科研院校或技术专家团队,能够开展果酒加工先进技术集成创新、熟化验证,在工艺改良、品质提升、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具备研发示范潜力。
3.具备相应加工设施设备,有固定生产车间、存储场地,有稳定从业人员,具备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展示的硬件条件,具有较好后续运营发展能力。
4.联农带农成效明显,能够对接本地果品种植户,消化县域内杏果原料,对周边种植经营主体具备示范带动作用。
5.具备开展技术观摩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的场地条件,可承接果酒加工技术现场观摩、业务培训等活动任务。
六、揭榜流程
自愿申报。申报果酒加工技术示范推广新型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实施主体,须在规定时限内向阳高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意向表、营业执照、生产场地证明、相关配套佐证材料,经营场地涉及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流转协议,申报材料须加注所在地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审核考察。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开展资格初审,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开展实地现场核查,核查果酒加工场地、设备条件、技术储备、生产运营、带动农户等实际情况,提出拟中榜名单。
结果公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15535226663
地址:阳高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2026年阳高县果酒加工技术示范推广新型农业科技应用场景建设揭榜申请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
晋公网安备 14022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