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29 17:12
标题:
关于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关于调整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9 17:12
来源: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为缓解居民管道天然气购销价格倒挂矛盾,保障居民用气稳定,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顺价要求,我县自2025年8月10日起对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一)居民生活用气(包括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
第一档用气量:28立方米及以下(含28立方米),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67元/方。
第二档用气量:28立方米以上至42立方米(含42立方米),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4.04元/方。
第三档用气量:超出42立方米以上,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4.77元/方。
(二)居民独立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生活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4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67元/方。
第二档用气量:超过46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4.04元/方。
(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调整为3.86元/方。
(四)特殊群体
为确保低收入群体和“煤改气”用户生活水平不因理顺居民用户价格而降低,对城镇低保家庭和“煤改气”用户继续实行优惠政策。
2025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