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4-18 10:55
标题: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8 10:55 来源:阳高县建设工程和住房事务中心
| |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防止交易风险,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晋建房字〔2022〕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应当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得存入其他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应当向购房人开具监管账户缴费单,购房人凭缴费单,将全部购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购房人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监管账户作为贷款唯一到账账户。现将和谐公寓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公示如下:

大同锦业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阳高县和谐公寓商业楼建设项目,于2024年11月11日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证号:(2024)晋商房预售阳字第3号,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高县支行,账户名:大同锦业承地产有限公司阳高县和谐公寓商业楼建设项目,账号:14050162680800000778。

阳高县建设工程和住房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