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设施农业项目的公示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下达我县四个不摘一个不变(设施农业)项目资金2490万元,为促进全县设施农业发展,2025年我县拟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四个不摘一个不变(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现就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
任务清单 |
实施 范围 |
补助资金 (万元) |
2025年四个不摘一个不变(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 |
新建日光温室20亩、全钢架塑料大棚1100亩,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500亩,新建省级标准化园区3个,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8个。 |
全县 |
2490 |
二、建设标准
(一)新建日光温室: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的温室、连栋温室、食用菌菇房(棚)和覆被式(跨度10米以上,脊高4.5米以上,配备卷帘机、保温被等,含天桥式)大棚。
(二)新建全钢架塑料大棚:主要用于春、秋季蔬菜生产,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
(三)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
1.棚体建设:墙体加固维修,棚膜、骨架、保温被更换等。
2.设备配套:小型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四)省级标准化园区
1.设施蔬菜标准化园区内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
2.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含田间道路)。
(五)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
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面积包括苗床、过道、操作间(面积≤22.5平方米)。
三、建设主体要求
建设主体要求是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生产记录档案的蔬菜、食用菌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组织和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有建设意愿,在公示期间向阳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申报,需加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如有疑问,请向阳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联系方式,便于核实,所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0352-6628828
电子邮箱:ygxxdny@126.com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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