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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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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07 10:38
标题: 关于2025年设施农业项目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2025年设施农业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07 10:38 来源:阳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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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下达我县四个不摘一个不变(设施农业)项目资金2490万元,为促进全县设施农业发展,2025年我县拟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四个不摘一个不变(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现就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任务清单

实施

范围

补助资金

(万元)

2025年四个不摘一个不变(支持脱贫人口增收设施农业)项目

新建日光温室20亩、全钢架塑料大棚1100亩,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500亩,新建省级标准化园区3个,新建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8个。

全县

2490

二、建设标准

(一)新建日光温室:具有防寒保温覆盖设施,冬季可以正常生产蔬菜的温室、连栋温室、食用菌菇房(棚)和覆被式(跨度10米以上,脊高4.5米以上,配备卷帘机、保温被等,含天桥式)大棚。

(二)新建全钢架塑料大棚:主要用于春、秋季蔬菜生产,跨度8米以上的全钢架结构大棚或连栋大棚。

(三)改造升级老旧日光温室

1.棚体建设:墙体加固维修,棚膜、骨架、保温被更换等。

2.设备配套:小型园艺机械、补光灯、水肥一体化设备、喷灌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智能化控制系统等购置;应用物联网控制系统建设、蔬菜追溯系统建设等及其他新机械、新材料的应用。

(四)省级标准化园区

1.设施蔬菜标准化园区内集中连片设施室内面积50亩以上。

2.露地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蔬菜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含田间道路)。

(五)集约化蔬菜育苗场(食用菌菌棒生产基地)

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面积包括苗床、过道、操作间(面积≤22.5平方米)。

三、建设主体要求

建设主体要求是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完善生产记录档案的蔬菜、食用菌家庭农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集体组织和各类农业经济组织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如有建设意愿,在公示期间向阳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进行申报,需加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如有疑问,请向阳高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联系方式,便于核实,所反映内容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

联系电话:0352-6628828

电子邮箱:ygxxdny@126.com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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