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罗文皂分户流程不合理

  • 诉求编号
    D20250826001291
  • 诉求标题
    阳高罗文皂分户流程不合理
  • 诉求内容

    徐女士来电反映:自己户籍地在阳高县罗文皂镇罗文皂村,现在和父亲一个户,想要申请分户,咨询罗文皂镇派出所表示不管提供什么材料都需要先将自己爱人户籍迁至和自己一个户头下才能进行分户,还要求自己个人名下有宅基地。徐女士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办理农村分户流程不合理的问题。

  • 诉求人
    徐女士
    处办单位
    公安局
  • 处办回复
    徐女士您好,关于您希望解决办理农村分户流程不合理的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电话联系并告知诉求人,根据山西省户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与父母居住在同一院落、登记在同一户内的家庭户,可以申请分户。 申报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居民户口簿; (三)结婚证; (四)宅基地证。 分户因相关证件未发放等原因,暂无法提供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提供国土资源、乡(镇)政府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相应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凭证。
    咨询电话:0352-662221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事件地点
    阳高县
  • 留言时间
    2025-08-26
    回复时间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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