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龙和苑内清理共享单车

  • 诉求编号
    D20240227000286
  • 诉求标题
    阳高县龙和苑内清理共享单车
  • 诉求内容

    张先生来电反映:自己是阳高县龙和苑小区的住户,市民表示小区内停放了较多辆共享单车(小黄车),一直无人清理,无人联系自己处理,张先生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清理小区内共享单车的问题。

  • 诉求人
    张先生
    处办单位
    综合执法大队
  • 处办回复
    "张先生:
  • 事件地点
    阳高县
  • 留言时间
    2024-02-27
    回复时间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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