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县性的统计工作规章和全县统计调查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按照统计的基层报表制度,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和统计监测。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周边地区统计资料,对县外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对比。
(四)对全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监测与评价。
(五)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六)建立健全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数据评估制度,保障统计数据准确。
(七)统一核定、管理、发布、编印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八)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技术职称考评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综合核算统计股: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运行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监测、分析论证和预判。编写综合性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并提出建议。编写经济运行监测月报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负责统计数据的发布和解读。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分析工作。负责人:温建华联系电话:0352-6622346
(二)工业和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的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的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规上工业企业耗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人:刘昱敏联系电话:0352-6622346
(三)农村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普查,全县农林牧渔生产和经营统计调查。负责农业经济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县农村经济统计资料。组织开展农村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整理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调查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人:师建国联系电话:0352-6622346
(四)贸易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负责人:张建新联系电话:0352-6622346
(五)服务业统计科股: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配合有关部门提供服务业统计数据。对服务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可靠。组织指导服务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负责人:燕玉英联系电话:0352-6622346
负 责 人:张光
办公地点:阳高县龙泉镇辕门街06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6622346
张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赵树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治、综合协调、核算、固投、房地产、建筑业、贸易、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核算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贸易统计股、党建股。
联系县委、人大、组织部、纪检委、武装部、统战部、政法委、各乡镇、社区办。
李峥阳(副局长):负责工业、能源、农业、人口、就业、社会、服务业、人事、财务、设管、数管、信息、审计、档案、保密等工作。分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农村统计股,人口和就业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社会和科技统计股。
联系县政府、政协、宣传部、群团组织、国调队。
李精瑞(党组成员、县普查中心主任):负责普查中心工作,全县各项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