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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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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1 15:30
标题: 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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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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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做好全县就业工作,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统筹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工作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职责(含公务员调配、工资福利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职责予以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划入县教育科技局,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责予以保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服务等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以及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监督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科技局有关职责分工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科技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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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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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1 15:32
标题: 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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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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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全局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承担局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秘、接待、车辆、保密、安全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岗位目标责任的拟定、运行和督察工作;承担县人大、县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县受县以上表彰的人选和单位;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局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拟定人员流动政策,组织指导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承办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落实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政策;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规划、建设,指导基层网络建设以及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本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拟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拟定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落实;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指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负责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承办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备案;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及群团工作。

(二)财务管理股。负责组织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县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局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局属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就业促进股。拟定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和监督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法规政策,拟定全县促进就业和创业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创业登记证管理工作,承办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认定;指导和规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县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及申请人资格审核职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省外和县外人员(不含专家)来阳就业管理政策;负责港澳台地区来阳就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规范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负责对劳务派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定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企业技师、高级技师评聘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负责技工学校毕业生派遣就业指导。

(四)事业单位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认定事宜,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负责事业单位招聘方案初核、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政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培训、辞聘、解聘的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定招录工作方案、完善录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完善面试考官认定制度;承担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县直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统招统配生初次技术职务的认定;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

(五)工资福利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工资福利政策法规,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落实情况;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改离的核准工作;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技师的评聘申报工作。

(六)社会保险股。组织实施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拟定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县属参保企业职工提前退休;监督检查全县企业的职工退休政策落实情况;承办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退休上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贯彻执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县属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工伤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落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参加工伤认定工作,承担职工因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办理;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监管;组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工作;承办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委管理干部除外)退休退职审批和获得省劳模等荣誉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审批工作;办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手续;审核征地项目涉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资金落实情况,承办其他涉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方面的工作;落实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协助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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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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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1 11:57
标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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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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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闫志文

办公地点:阳高县暄阳街314号劳动保障大楼三层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665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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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2-21 15:29
标题: 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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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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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志文,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

牛福江,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登记、企业改制破产、退休审批(特殊工种、病退)等工作。

刘天江,副局长,分管培训、民办职介机构,民办培训机构、劳务派遣的监管、职业技能鉴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

王欣,副局长,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农民工、劳动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技术等级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审批、信访维稳等工作。

高焕才,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协调联络省、市工作。

靳端,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党建,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调动、培训、考核、奖惩,工伤保险、档案管理、高技能人才、“三支一扶”、综改、深改和改善人居环境等工作。

田占春,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就业创业、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人才开发交流服务、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失业保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