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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8 14:15
标题: 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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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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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四)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研究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七)负责对涉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涉税司法和行政机关办理的案件和刑事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等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有争议的有形财产、无形资产进行价格确认。承担价格鉴定、评估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九)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法规、规章、和规划,设计和论证价格改革方案。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十二)提出全县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西部地区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统筹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十三)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发展民营经济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民营经济自主创新。监测全县民营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民营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统筹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提出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分析能源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综合性重大问题。

(十七)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十八)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九)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粮油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日常考核工作。

(二十一)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拟订县级粮食流通有关规定、粮食质量标准。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指导、管理县级储备粮油。负责县级储备粮油业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布局和结构,负责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销售、轮换、进出口总量计划及动用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地方储备粮油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十三)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四)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

(二十五)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六)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县直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执行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十七)贯彻落实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编制县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组织管理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组织开展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

(二十八)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运用数据技术赋能产业升级;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统筹推进数字阳高、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负责全县大数据建设发展应用、规划组织实施和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等职责;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等职责。

(二十九)组织实施国家关于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发展与改革的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强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负责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加强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职责,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负责全县的科普工作,承担科技成果推广的具体管理、技术市场的具体管理,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撰写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参与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县直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的职责分工按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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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8 14:17
标题: 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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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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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董洪民,联系电话0352-6623229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国民经济股。杨燕娜,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监测分析全县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提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平衡财政收支等经济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起草全县年度、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建议报告,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综合平衡的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新兴产业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高正中,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组织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并下达前期投资计划。审核县重大投资项目和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重大项目的开工报告。负责投资项目及后续管理。负责县直各部门、公检法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负责限额以上房地产项目的审核及计划安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加强对执行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强对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

(四)农村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蔡永军,

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农机、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成长项目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负责农业农村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收购、销售、轮换及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建议,指导建立县级储备粮油并实施监督检查。承担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和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建议,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粮食流通科普和节粮减损等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政府储备企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业和民营经济股。郭宏伟,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研究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提出重要工业品的预期调控指标。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

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发展民营经济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分析研判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六)社会事业股。董洪民,联系电话:0352-6623229

提出全县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和协调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规划。协调卫生、文化、体育、广播、旅游、民政、文物、残联等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教育和卫生事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教育、卫生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七)信用体系股。李丹阳,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制度,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制度标准拟定与综合管理工作,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

(八)价格股。李丹阳,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组织实施国家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和调整管理权限内的收费和价格,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直接定价的商品(含包含或附加在价格中的收费)价格。参与拟定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负责市场价格管理和调控工作。承担价格鉴定、评估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九)以工代赈办公室。孙玉春,联系电话0352-6623229

负责在统筹申报国家、省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的基础上,编制全县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以工代赈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具体管理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加强对以工代赈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以工代赈工作人员队伍,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负责对专项以工代赈资金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验收和评价工作。

(十)国动人防股。张晋,联系电话:0352-6623229

组织拟订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管理;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十一)数据股。孙佳琪,联系电话:0352-6623229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据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大数据战略。指导协调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以及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拟定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负责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负责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

(十二)科技股。董洪民,联系电话:0352-6623229

负责科技成果转移项目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开展科技宣传、科技实用技术培训,开展科技创新开发运用等领域工作。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组织拟定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产业关键技术开发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工作。

(十三)财务股。朱丽娜,联系电话:0352-6623229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资金运行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协调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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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19 11:21
标题: 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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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时间、地址、电话、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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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李晓强

办公地点:阳高县龙泉镇辕门街066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2—662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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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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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19 14:13
标题: 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阳高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领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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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强,局长、局党组书记、主持县发科局全面工作。

张僚,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粮食、应急物资储备、国民经济动员、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