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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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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11-25 17:08
标题: 关于继续实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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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5 17:08 来源:阳高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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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好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3]45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文件,阳高县继续实施2026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阳高县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实施方案》(阳牧字〔2024〕12号)文件执行。

二、基础母牛摸底:2025年阳高县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中已进行摸底登记且仍在饲养的基础母牛不再进行摸底,直接进行档案登记。已出售或死亡的基础母牛和新增的基础母牛,由第三方机构核实,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确认后,进行增减并列入档案登记。

三、补贴资金来源:2023年度未支付结转的剩余资金和2024年度补贴资金45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从2025年12月1日起,至项目补贴资金全部实施完成为止,不限具体日期。

五、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鉴于原确定阳高县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大同市鑫牧动物养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上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开展工作,工作中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等原因,经中心研究决定,2026年度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在进行更改,服务期限为项目实施期限,服务经费为县级财政专项预算经费,具体依据合同,考核办法按照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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