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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阳高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20 17:58
来源: 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阳高县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阳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ty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联系,地址:阳高县辕门街10号,电话:0352—6629345,邮箱:ygzfwz@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县的《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选定龙泉镇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镇,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单位;制定了《关于调整阳高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等文件,规范了文件属性的认定,编制了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建立了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修订了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建设,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经过统计,本年度阳高县人民政府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065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90条,通过其它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8161条。政策性文件多样化解读达到了70%,非政府网站渠道发布的政策解读达到了5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流程,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提高了接收、补正、征求意见、作出决定、报批、送达等流程的规范化水平,畅通信函、现场申请渠道,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细化流程关键点,落实办理责任人。本年度本县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省市要求,制定了《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在拟制文件时必须明确拟发文件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无明确公文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四)平台建设方面

     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县级试点领域标准目录”和“乡镇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留言统计”、“本级政策解读”等栏目,调整了“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完成了IPv6改造,开设了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进一步加强了公开平台的规范化建设。2020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在国办网站普查工作中各项指标全部合格。

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将全县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纳入监管范围,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开通的“两微一端”进行了全面摸排,对达不到监管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了关停,将交通管理大队的微博、微信,市监局、公安局、司法局的今日头条号进行了关停。对公安局新申请的微信号公众号进行了备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网站和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已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215

减2626

 302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801

1740

 63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532

减2345

23177

行政强制

182 

205

38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

1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

401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在机制制度、工作措施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县将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及时跟进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举措,深化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阳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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